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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广大居民朋友:
每逢佳节,平安为重。
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安宁,在此提醒:东昌府区城市建成区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 通告》规定,聊城市市驻地京九铁路、新南环、新东环、济聊高速以内区域和嘉明开发区、凤凰工业园,一律禁止燃放、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该通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即在通告有效期内,东昌府区城市建成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日前发布的《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关于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规定,在2023年1月13日0时起至2月22日24时全时段,东昌府区全域(包括城市建成区及全区其他区域)为禁燃、禁放区域。
请广大居民朋友正确理解:东昌府区城市建成区在 2023 年全年内均为禁燃、禁放区域,全区其他区域则在2023年1月13日0时起至2月22日24时全时段为禁燃、禁放区域。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 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安全与安宁,需要全体群众的共同参与和大力支持。在此,我们诚恳地希望您自觉遵守我区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移风易俗,践行绿色、 环保、文明的生活方式,为共建共享美好家园做出应有的贡献。
东昌府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2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