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相关资料图)
中国龙舟协会
二、主办单位
聊城市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
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四、执行承办单位
聊城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五、协办单位
聊城市旅游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参赛单位
各省市、大学、龙舟协会、俱乐部。
七、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5月27日-28日
地点:聊城市东昌湖金凤广场水域
八、竞赛项目
(一)男子组12人龙舟200米、500米直道赛
(二)女子组12人龙舟200米、500米直道赛
九、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年满18周岁,且身体健康,参赛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检录。
(二)参赛运动员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当年检查证明身体
健康。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60万元,对未按规定和要求的单位和个人自行担负全部责任。
十、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龙舟协会最新版的《中国龙舟竞赛规则》。
(二)报项规定:每支队伍须报200米、500米两个项目;如某组别报名队伍少于4支,则该组别取消。
(三)比赛龙舟为12人龙舟,比赛龙舟、划桨、舵桨及救生器材由承办单位提供。各队可自带划桨,划桨规格须符合中国龙舟协会竞赛规则要求,颜色一致。采用固定式舵。
(四)比赛采用坐姿。运动员须穿救生衣参加比赛(各队可自带救生衣,颜色、款式必须一致),对未按规定和要求的单位和个人自行担负全部责任。
(五)各参赛队比赛服装须统一。
(六)比赛方式及抽签:比赛设6条赛道,采取预赛、复赛、半决赛、决赛的方式进行;预赛分组抽签在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上进行,赛道于赛前30分钟在检录处抽签决定。
(七)各参赛队自备直角三角形队旗一面。队旗高1—1.2米、宽2—2.4米,颜色不限,旗上印有xxxx龙舟队;旗杆由承办单位统一提供。
(八)如遇恶劣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将重新安排比赛事
宜,具体以通知为准。
十一、参加办法
(一)各队限报16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1人、划手10人、鼓手1人、舵手1人、替补队员2人;女队员可参加男队比赛,女队不可以有男队员。
(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7日下午6:00时,报名表须加盖各地市体育局(教体局)或地市龙舟协会公章,电子版与扫描版同时发送。
联系人:王军飞
电话:0635-8245502
手机:18506356868
邮箱:lctyfzzx@lc.shandong.cn
(三)报到和比赛时间、地点:
各参赛队伍于2023年5月26日上午12:00前报到,报到地点另行通知,5月26日下午在比赛场地进行赛前适应训练,5月26日晚召开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议。比赛时间为5月27日-28日,28日午餐后离会。
十二、裁判和仲裁
大会设仲裁委员会,仲裁及裁判长由中国龙舟协会选调、裁判员由大会组委会选派。
十三、录取及奖励办法
(一)各单项均录取前六名,颁发奖金与奖杯;(二)各单项奖金分配方式:第一名20000元,第二名8000元,第三名5000元,第四名至第六名2000元。
十四、安全保障
(一)参加龙舟的队员必须具备能着衣游泳200米的条件。
(二)在进行水上训练时所有训练运动员必须着大会统一配备的救生衣,否则不得上船训练。
(三)训练时登舟队员小龙舟不能超过12人。
(四)训练时必须在规定水域内训练。
(五)训练队要严格遵守大会统一编排的训练时间。
(六)救生艇在水上进行安全巡逻。随时注意水上运动员的意外发生。如发生不测,在第一时间驶到现场,实施措施求助。
(七)湖面风浪过大时,停止下水训练。
(八)承办方必须与所有参赛队签订安全协议,提高各代表队的安全意识,各代表队要严格按照规程执行,承担应负的责任。
十五、申诉
对比赛成绩有异议者,可在该轮次比赛后半小时内提交书面申诉,经领队签字,报仲裁委员会,并交纳申诉金5000元。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和申诉金后,进行核实,经核实胜诉后退还申诉金,败诉全部扣除,仲裁委员会的判决为最终结果。申诉材料由申诉方提供。
十六、其他
(一)各参赛人员差旅、保险费等费用自理,食宿由组委会统一安排。
(二)竞赛官员、仲裁、裁判的差旅费、食宿费和劳务费由大会承担。
十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八、本规程由中国聊城·江北水城龙舟公开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附件:1.中国聊城·江北水城龙舟公开赛报名表
2.中国聊城·江北水城龙舟公开赛参赛承诺书
发布:聊城市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