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劝阻2.08万条
止付账户120个
止付金额102.7万元
【资料图】
连续抓获42人
破获案件24起
......
四月份以来
莘县公安
持续保持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高压强攻态势
以打开路、打防并举
一大批电诈嫌疑人
应声落网
(部分案例展示)01
近日,莘县公安局柿子园派出所联合反诈中心协助上海警方,将5名涉诈引流嫌疑人成功抓获归案。收缴手机、电脑等作案工具5部。
经查,自今年3月份以来,该团伙冒充某宝客服以退款等方式为某视频直播平台引流,并非法获利。
02
根据前期线索,4月20日,莘县公安局俎店派出所联合反诈中心民警赶赴湖南省麻阳县开展抓捕工作,经周密布控,成功抓获5名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嫌疑人。
经查,该团伙组织成员收购银行卡实施“跑分”犯罪。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03
4月18日,莘县公安局古云派出所在河北省磁县警方的协助下,成功抓获涉嫌帮信罪的犯罪嫌疑人常某。
经查,常某为谋私利,将名下两张涉案银行卡出售给诈骗团伙进行“跑分”,非法获利1.6万余元。
04
4月18日,莘县反诈中心联合燕塔派出所、樱桃园派出所,在莘县城区一举打掉一个帮信窝点,抓获以宁某为首的7名嫌疑人。
经查,组织者宁某在明知为电信诈骗引流的前提下,为谋私利,组织其他几人使用手机号码通过冒充客服赠送礼物进行引流。
05
4月17日,莘县公安局莘州派出所联合刑警城关中队将帮信嫌疑人赵某亮从山西灵石县押解回莘。
经查,嫌疑人赵某在明知为电信诈骗团伙刷流水的情况下,仍将银行卡提供给上家,从中牟利6000余元。
06
4月15日,莘县公安局魏庄派出所联合刑警城区中队,在北京成功抓获一名涉嫌帮助网络信息活动犯罪嫌疑人张某良。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07
4月14日,莘县公安局张寨派出所工作中发现某微信群内有大量不实招工信息,经过摸排,发现一冠县籍男子张某有为他人申请注册三类卡的行为,民警随即对其实施抓获。
经查,张某先后利用他人身份信息,开设33张银行卡,并提供29张银行卡给跑分人员实施犯罪,从中获取利润1300元。
08
4月13日,莘县公安局东鲁派出所在重庆警方的大力协助下,成功抓获涉嫌帮信的嫌疑人曹某。
经查,曹某在诈骗跑分团伙中充当司机的身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09
4月11日,莘县公安局燕塔派出所经过周密侦查,并在河北廊坊警方的配合下,将一名帮助网络信息活动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归案。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0
4月6日,莘县公安局古城派出所联合刑警朝城中队赶赴贵州道真县,将网上逃犯韩某押解回莘。 经查,2023年2月份,韩某使用自己名下银行卡在东莞市多家银行帮助电信诈骗犯罪团伙取现,涉案150万余元。
11
4月6日,莘县公安局莘州派出所联合刑警城关中队赶赴湖南省湘潭县,成功抓获涉嫌帮信的嫌疑人冯某。
经查,冯某将银行卡借给犯罪团伙办理贷款,为诈骗团伙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提供帮助。
12
4月4日,莘县朝城镇一群众被刷单诈骗。接警后,朝城派出所民辅警立即研判,锁定内蒙通辽犯罪嫌疑人,并与当地警方沟通协助抓捕罪嫌疑人季某、代某。
经查,二人在明知为犯罪团伙洗钱的情况下,仍使用自己银行卡从事“跑分”活动,并从中获利7000元。
13
4月4日,莘县公安局刑警城关中队联合十八里铺派出所,在辽宁朝阳警方配合下抓获三名涉嫌帮信罪嫌疑人田某、张某、杨某。
经查,3名嫌疑人为谋私利介绍他人、使用银行卡从事跑分行动,从中牟利3万元。
警方提醒
切勿随意出租、出借、出售个人身份信息、银行卡、电话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一旦被不法分子用于诈骗、网络赌博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不仅自己会成为犯罪“帮凶”,还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跑分”过程中,帮助洗钱及涉案的第三方账户会被公安机关依法冻结,将直接影响个人征信。
发布:聊城市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