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 王荣辉)26年前,一名四川南充籍保姆在重庆解放碑附近一雇主家做保姆时,将雇主家小男孩拐走抚养至今。日前,这位“保姆”向警方“自首”并希望替儿子找到他的亲生父母。
事件
保姆拐走男孩 抚养26年
何小平是四川南充市李渡镇人,18岁那年便结了婚,连生两个子女,却都不幸夭折。 1992年6月,何小平来到家住重庆临江门的舅舅家。当晚,舅妈便给她出了个主意,“可以去带个孩子回来,这样子再生就可以养活”,当时还给了她一张捡来的身份证。 第二天,她便带着这张身份证前往重庆市一人才市场应聘保姆,其间刚好碰到一位聘请保姆的男主人。
过了几天,何小平看准男女主人上班这个机会,就抱着孩子坐上一辆大巴车回到了南充,一路顺利。
何小平称她也想过把拐来的男孩儿还回去,但是她害怕坐牢,就将男孩儿一直养在身边。
离婚后,何小平一个人拉扯两个孩子长大。这些年来,何小平也做过几次生意,赚了点钱,就在南充给孩子买了一套房子。而让何小平最难过的事就是儿子初中就辍学了,“如果不是我,他可能会受到更好的教育,也许会读大学、硕士、博士。”
派出所自首
决定帮儿子找亲生父母
2017年,何小平在一档寻亲电视节目中看到,“七八十岁的老母亲,一辈子都在找四五十年前丢失的孩子,满头白发了还在找。我觉得我自己不是人,作孽呀。”随后决定帮儿子寻找亲生父母。
当年8月,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打拐办接到一名志愿者的来访,对方称有一名女士26年前在重庆当保姆时拐走雇主儿子,如今希望帮儿子找回亲生父母。打拐办民警廖警官表示,经过DNA比对确认,刘金心与父母二人确无血缘关系。
随后,顺庆警方将采集到的刘金心DNA数据录入“全国打拐DNA数据库”,但截至目前仍旧无果。当地警方也并未找到当时的案底。
律师解读
超过追诉期的犯罪行为何时终止存争议
目前,此事最大的争议在于,何小平自称拐走孩子26年,根据刑法规定已经过了追诉期。同时,据媒体报道,由于没有孩子父母的信息,没有受害者,警方也暂时无法对何小平采取措施。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北京本同律师事务所的徐学义律师及部分法律方面的业内人士。 徐律师表示,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犯罪行为发生在1997年以前的,适用1979年制定的《刑法》;根据1979年《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拐卖人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1979年《刑法》还有一个关于追诉时效的规定:最高刑不满5年的,追诉时效是5年;刑期5年以上不满10年的,追诉时效是10年;刑期10年以上的,追诉时效是15年;无期徒刑和死刑的,追诉时效是20年,但是,如果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从行为终了之日计算。但何时是行为终了之日,这就存在争议了。 因案件目前并未找到当时受害人,也未发现当时的报案案底,所以警方很难予以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