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博上,山东聊城大学学生写下一封“救助信”。信中写道“被学校强迫实习了一个星期,不止一次有了想死的念头”。这位学生告诉记者,学校要求数百名大三同学,寒假期间到昆山康佳电子有限公司、苏州佳世达科技有限公司实习。
高校强制学生“实习”打工 不实习没毕业证
名义上是实习,实际上则是通过与劳务中介签协议,把学生“卖”给工厂流水线当工人。劳动强度大,工资待遇低,不少学生质疑学校将实习课程变为捞钱项目。校园实习为何变了味?还有多少学生“被实习”?
山东聊城大学2015级安全工程专业的一位学生,在一天的“实习”结束之后,录了一段视频放在网上。视频里显示,夜晚,不少学生模样的工人头戴工作帽,身穿浅色工服,他们在流水线上躺着一排黑色平板电视“上螺丝”。
该专业另一位学生在微博上求助说,“如果我不在人世了,请聊城大学给我说法!”,他说:在期末考试前几天,实习负责人张春雷老师开了动员大会,“会上一个劲地吹嘘公司的好,并向大家作出承诺:一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没有夜班,最晚下班时间不超过晚上八点,加班工资翻倍”。但到了才发现,“工作内容和时长令人崩溃”,就是在流水线上安装电视零件。
很多学生表示连续上夜班身体受不了,纷纷拒绝实习。但是学校的老师“软硬兼施”,说实习是一门必修课,不实习没法领毕业证;还暗示将来老板和导师都不愿要“受点罪”就发牢骚的学生。
学校强制或隐性强制在校学生实习的恶性事件近年来时有发生,学生工群体权利保障问题日渐突出。一些中等职业学校把本应接受全日制教育的低年级学生送往工作强度较大的工厂,使学生成为廉价甚至免费的劳动力,导致学生各项劳动权益难以得保障,一些中职学校甚至还与企业勾结,从“学生工”身上获利。
“校企结合”隐藏巨大利益链
事实上,职业、技能院校的学生进入企业实习,正是当前职业教育"校企结合"的题中之义。自2005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即是中国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
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最后一年要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时间则不少于半年。而相关政策在要求企业承担起学生实习责任的同时,并未给予企业相应的资金和优惠,权利义务不对等的情况下,企业普遍缺乏接收实习生的动力。
但是在2011年,由北大、清华等高校的师生参与完成,全名为《西进——富士康内迁调查报告》中指出,许多和富士康签订了协议的职业技术学校实际上已经变身为劳动中介机构:这些学校的学生在匆匆一年或者两年的学习之后,就被送到了富士康这类工厂,学生们名义上为实习,但基本上已经成为和学校脱离关系的"工人"。而这些学校却依然收取学费并获得国家的财政拨款。
《河南理工大学强迫学生实习》稿件中,劳务公司的相关人士也提及,"校企合作"隐藏着巨大的利益链:“虽说是校企合作组织学生实习,但是对于工厂来说,不管是劳务公司组织的学生还是学校组织的学生,都得向组织者支付劳务中介费。只是学校组织的学生多,里面的利润更加可观。”
高校应严格依照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对于高校的实习管理,早在2016年教育部等五部门就联合印发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其中强调全过程管理,突出实习的教育教学属性,对一些重点环节,如实习协议、实习报酬、禁止事项等作了强调和细化,要求职业院校应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计划,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另外,明确指出学生经本人申请,职业学校同意,可以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
对此,山西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副教授李海云认为,不管是否是职业学校,民办还是公办,都应该依照该管理规定。她表示,一些学校把学生作为利益获得的工具和廉价劳动力,造成了极为负面的影响。
她建议:学校实习应该有统一的原则和基本要求,同时对于学校的校长等高层管理人员的资质要有培训和考核,及时监督和提醒。另外,上级教育管理部门也可以成立相应的实习监管部门,对所属学校的实习进行实时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