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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开庭审理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因此案涉嫌刑事犯罪,法庭依法驳回了原告起诉,并将相关材料移送至公安机关依法侦查。
2021年9月,熊某通过某App结识赵某。得知熊某正在找工作,赵某称其可以给熊某安排工作,双方就此达成口头协议。为了表示感谢,熊某先后给赵某转了15万元当“服务费”。另外,双方还签订了一份保密协议,协议里约定“赵某给熊某安排的工作单位若面试未通过,赵某全额退还熊某所有的费用”。时间一天天过去,赵某向熊某承诺的安排工作一直没有结果,熊某多次让赵某退还“服务费”,但赵某不仅没有退还15万元,还变更了公司名称和法定代表人。近日,熊某将赵某起诉至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此案中,赵某通过收取“就业服务费”的方式来保证人员通过用人单位的面试并获得相应的工作机会,有违公平原则。通过熊某陈述,赵某所承诺的通过工作单位面试为熊某安排工作一事并未实现,且因赵某涉及多起类似案件,案情与熊某所述事实相同,故赵某的行为涉嫌诈骗犯罪。最后,城中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依法裁定驳回熊某的起诉,将相关材料移送至公安机关依法侦查。
“法律不仅有惩罚不法行为的职能,更有教育社会公众、引导社会积极向上的价值取向。花钱找人办事,意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达到非法目的的行为,严重违背了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律法规,不符合法治社会发展潮流,故得不到司法的认可和保护。”城中区人民法院法官喇晓媛提醒,走后门请托办事危害严重,不仅可能人财两空,更有可能使办事人员面临刑事法律制裁风险。
西海全媒体记者/卢晓茜